一款为未成年人专属定制的意外健康综合保险,主要为未成年人提供重大疾病和意外风险保障。
保障内容 | 保障金额 | 保障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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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残疾 | 10万元 |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身故、伤残的,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给付身故、残疾保险金(伤残根据伤残等级按比例赔付),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10万元。 |
儿童走失慰问金(仅适用于60天-6周岁的幼儿) | 10万元 | 被保险人因不明原因走失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时起30日内经警方证明仍未发现失踪儿童,保险公司给付儿童走失保险金10万元。 |
儿童绑架勒索每日津贴(30日为限) | 200元/天 | 儿童绑架勒索每日津贴(30日为限)——若被保险人遭受绑架或非法拘禁,保险公司给付200元/天的绑架及非法拘禁慰问金 (最高给付以30日为限)。 |
保障内容 | 保障金额 | 保障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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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医疗(免赔额100元,80%赔付) | 1万元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扣除100元免赔额以后,按照80%的赔付比例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累计赔付不超过保险金额1万元。 |
重大疾病保障 | 10万元 | 合同生效90天后,被保险人首次患有合同约定的如癌症、重大器官移植等40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的,保险公司按约定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 |
每日住院津贴(免赔3日,30日为限) | 100元/天 | 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住院(疾病需30天等待期)治疗的,保险公司给付100元/天住院津贴,(免赔3天,每次住院天数不超过30天)。 |
重症监护每日住院津贴(免赔3日,30日为限) | 200元/天 | 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住院(疾病需30天等待期)治疗,需入住重症监护室病房治疗的,保险公司给付200元/天住院津贴,(免赔3天,每次住院天数不超过30天)。 |
保障内容 | 保障金额 | 保障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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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医生服务 | 若被保险人需要咨询一般性健康与医疗的问题(如骨折、煤气中毒、昏厥、儿童护理等),保险公司委托专业医护人员提供医疗相关信息类服务(不代表任何诊断、治疗方案)。服务时间为早上9点至晚上21点 (节假日无休),每次不超过15分钟(详细见条款)。 | |
紧急医疗运送和送返 | 20万元 |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严重受伤或罹患突发性重病时,经保险人委托的救援机构确认被保险人需要救援服务时,保险公司承担实际发生的医疗运送和送返费用20万元。 |
保障内容 | 保障金额 | 保障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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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公共场所个人责任 | 10万元 | 若被保险人在公共场所因其行为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10万元,由此产生的诉讼费保险公司也负责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30%。 |
1、少儿专款,出生60天即可投保,针对7-17周岁的少年儿童,单独费率,保费便宜。承保重型再生障碍贫血等40种重疾,疾病、意外住院医疗,儿童绑架津贴,医生电话咨询服务等,还有走失慰问金,是孩子们的守护天使!
2、医生电话咨询服务包含如骨折、胸痛、气短晕厥等常见家庭紧急情况处理建议,以及儿童护理常识及常见病建议,儿童疫苗注射计划等。
3、网络投保,足不出户即可货比三家;365天全年无休,在线提供咨询和保全变更服务。
1.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60天-17周岁。
2.若被保险人自愿投保由本保险公司承保的多种综合保险(不包括团体保险),且在不同保障产品中有相同保障利益的,则本保险公司仅按其中保险金额最高者做出赔偿。
3.重大疾病有30天等待期。续保没有等待期。
4.入住重症监护室病房治疗,每日住院津贴以双倍保险金额给付被保险人。
5.“电话医生服务”是由保险公司指定的救援机构提供的服务。
¥5160起 销量:4564份
¥1720起 销量:1860份
¥9起 销量:486份
¥1起 销量:0份
¥15起 销量:254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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