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款为家庭基本财产提供保障的保险
保障内容 | 保障金额 | 保障内容说明 |
---|---|---|
房屋及室内装潢 | 20万元 | 因火灾、爆炸、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地面突然下陷、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造成被保险人自有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室内装潢、及室内财产损失的,以损失实际价值为标准,最高赔付额度是20万元。 |
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品 | 1.5万元 | 因火灾、爆炸、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地面突然下陷、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造成被保险室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赔偿实际损失(其中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品最高1.5万元,衣物和床上用品最高0.5万元,家用电器最高1.5万元)。 衣物和床上用品 5000元 ;家用电器—— 1.5万元 |
附加盗窃险 | 5000元 | 在保险范围内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品、家用电器、家具、电器、衣物、床上用品、便携式类用品(手提电脑、电子记事本、摄像机、照相器材、收音机等)由于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并经公安部门确认的盗窃、抢劫行为所致直接损失,自案发时起三个月内未能破案或三个月内破案未能追回,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赔偿实际损失,最高5000元,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200元。 |
附加管道破裂及水渍保险 | 5000元 | 室内财产由于被保险人室内的自来水管、下水管、暖气管(片)突然破裂致使水流外溢或邻居家漏水造成被保险的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赔偿实际损失,最高5000元。 |
适合仅家庭财产基本保障需求者,盗抢保障范围包括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品、衣物和床上用品、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
1、投保人: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2、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与投保人为同一人。
3、保险期限:1年。
4、保障方案中主险“房屋建筑及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按各类财产在保险金额中所占比例确定,即房屋建筑物及室内装潢占70%,室内财产中的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品占15%,家用电器及文体娱乐用品占10%,衣物及床上用品占5%。
5、每名被保险人最多可购买5份。
¥1251起 销量:152份
¥2180起 销量:338份
¥1560起 销量:235份
¥800起 销量:786份
¥950起 销量:56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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