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款为房屋业主专属订制的保险,为房屋业主提供主体保障,居家责任保障、盗抢综合保障(包括便携式电脑、移动电话、照相机等便携式家用电器和现金、金银珠宝、首饰等室内财产)。
保障内容 | 保障金额 | 保障内容说明 |
---|---|---|
居家责任 | 在保险单载明的房屋内(包括房屋专属的天台、庭院),因发生条款约定范围内的意外事故(如高空坠物、管道爆裂、火灾、爆炸)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按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 |
租房费用损失 | 200元 | 由于主保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的房屋无法居住,对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租房费用,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每天限额200元,最长不超过60天,免赔天数为3天)。 |
保障内容 | 保障金额 | 保障内容说明 |
---|---|---|
房屋(及附属物)保障 | 承保由于火灾、台风、暴雨、泥石流等原因对房屋造成的损失(所称的房屋为钢筋混凝土或砖混结构的房屋),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赔偿。 | |
房屋装修保障 | 承保由于火灾、台风、暴雨、泥石流等原因对房屋装修造成的损失(本计划所称的房屋为钢筋混凝土或砖混结构的房屋),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赔偿。 | |
家用电器/床上用品/服装/家具 | 承保由于火灾、台风、暴雨、泥石流等原因对室内财产造成的损失(本计划所称的房屋为钢筋混凝土或砖混结构的房屋),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赔偿。 | |
盗抢综合保障 | 30000 元 | 承保家用电器(包括便携式电脑、移动电话、数码播放器、照相机、摄像机等便携式家用电器)、床上用品、家具、文体娱乐用品、门、窗、锁、现金、金银珠宝、首饰、手表等室内财产由于遭受盗窃、抢劫行为而丢失,经报案由公安部门确认后,可获得赔偿。(便携式家用电器保额以盗抢综合险保额的20%为限,且最高不超过30000 元;现金、金银珠宝、首饰、手表保额以盗抢综合险保额的10%为限,且最高不超过15000元。)(每次事故最低免赔额为500元。) |
家用电器用电安全 | 承保因电压异常引起家用电器的直接损毁,按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
保障内容 | 保障金额 | 保障内容说明 |
---|---|---|
水暖管爆裂损失 | 500元 | 承保因高压、碰撞、严寒、高温造成水暖管爆裂(包括被保险房屋内、楼上住户、隔壁邻居家以及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的水暖管),因此造成的房屋内财产损失(每次事故最低免赔额为500元。),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赔偿。 |
1、保障内容丰富,除房屋主体保障外,还有居家责任、盗抢综合保障(包括便携式电脑、移动电话、照相机等便携式家用电器和现金、金银珠宝、首饰等室内财产)等。
2、风险涵盖全,无论是台风、暴雨、雷击等自然风险,还是火灾、爆炸、盗抢等风险都可保障。
3、价格实惠,每天仅需0.28元即可保障您的爱家全年。
4、网络投保,足不出户即可货比三家;365天全年无休,在线提供咨询和保全变更服务。
1、保障区域:保险单载明地址内的钢混或砖混结构的住宅
2、缴费期限:一次性交
3、本计划每个被保险标的仅限购1份,被保险人限房屋业主
4、附加盗抢综合险每次事故最低免赔额为500元,附加水暖管爆裂损失险每次事故最低免赔额为500元;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1000.00元人民币或损失金额的5%,两者以高者为准。
¥5160起 销量:4564份
¥1720起 销量:1860份
¥9起 销量:486份
¥1起 销量:0份
¥15起 销量:2546份
用户名: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