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款适用工人、白领人士、中老年阶层的精简、实用、实惠的综合意外保障计划。
保障内容 | 保障金额 | 保障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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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 | 1万元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1万元,合同终止; |
意外伤残-I类残疾 | 1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合同约定赔付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限额10000元。 |
航空意外-身故 | 1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10万元,合同终止; |
航空意外-I类残疾 | 1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I类残疾给付伤残保险金10万元,合同终止; |
列车轮船意外-身故 | 1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列车轮船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10万元,合同终止; |
列车轮船-I类残疾 | 1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列车轮船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I类残疾给付伤残保险金10万元,合同终止; |
汽车意外-身故 | 1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乘坐汽车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10万元,合同终止; |
汽车意外-I类残疾 | 1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乘坐汽车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I类残疾给付伤残保险金10万元,合同终止; |
保障内容 | 保障金额 | 保障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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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医疗 | 0.1万元 | 赔偿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在医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每次事故保险金最高0.1万元。 |
意外住院津贴 | 10元/天/人 |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进行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按其实际住院天数乘以投保时双方约定的日补贴金额给付意外伤害住院补贴金。(无论投保多少份,意外住院津贴最高为50元/天) |
1、意外伤害、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精简实用搭配,一款适用工人、白领人士、中青年、老年阶层的精简、实用、实惠的综合意外保障计划!
2、该产品保障1-4类职业人士,该产品最多可购10份,如需10份需分开10个订单投保。
3、网络投保,足不出户即可货比三家;365天全年无休,在线提供咨询和保全变更服务。
1、年龄限18至65周岁。18岁至65岁每人限不超过十份,超出无效;
2、投保时的职业限1至4类职业,出险时本保险不按照被保险人投保时从事的工作确定职业类别,而是根据"造成被保险人出险的行为",来确定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若超出本保险约定的职业类别,则不属于赔偿责任。超过地面2米以上的高度作业为五类或五类以上职业。若根据"造成被保险人出险的行为"确实无法确定职业类别的,则以投保时告知职业类别为准;
3、各职业类别的保险金额=基础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系数
保险金额系数为:
18-65周岁各职业类别的保险金额系数如下:
1至3类为100%
4类为50%
4、无论投保多少份,意外住院津贴最高为50元/天。
5、交通工具含:飞机、自驾私家车、公务车,乘坐私家车、公务车、机场大巴、合法出租车、旅行社大巴、市内公交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火车(含地铁、轻轨、高铁)。
6、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须先进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报销),余额免赔100元之后按80%支付,最高给付1万元。未在前者进行报销的,不在本保险的赔偿责任之内;
7、意外伤残1-10级给付比例分别为100%、75%、50%、30%、20%、15%、10%、7%、5%、3%
¥5160起 销量:4564份
¥1720起 销量:1860份
¥9起 销量:486份
¥1起 销量:0份
¥15起 销量:254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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