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2016年开门红首发产品,将保障与理财完美结合,一款集养老、教育、理财于一体的保险产品。
保障内容 | 保障金额 | 保障内容说明 |
---|---|---|
祝寿金 | 基本保险金额的30% | 被保险人生存至60周岁的保单年生效对应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 |
分红金 | 待定 | 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预定利率3%)。 |
身故金 | 合同保险费*120% |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您已交的本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给付品质金账户价值。 |
周转金 | 小于合同现金价值*95% | 最高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95%。附加品质金万能账户有自由支取,双账户周转。 |
生存金 | 基本保险金额*30% | 从第三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起,我们于被保险人生存的每一保单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终身。 |
一:安
资产安全:保险保障、资产保全、未来安心。
二:稳
收入稳健:年金确定,30%保额领取终身;
收入稳定,万能账户保底3.5%;分红稳定。
三、高
收益高:高额年金、日计息月复利、二次增值。
四、活
运用灵活:95%保单贷款,自由支取、方便。
五、爱
爱心传承:关爱祝寿、附加豁免,爱与责任的传递。
减少保额
1、减少保额领取方式:
(1)直接领取:
(2)作为保险费转入附加万能保险合同个人账户:合同生效满五年并且交费期结束后,投保人可以申请减少保额,将领取的现金价值作为保险费转入附加万能保险合同个人账户,同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现金价值、保险费将根据部分领取的比例等比例减少。
2、北京、上海、深圳趸交保单减保后保险费不得低于1600元,其他地区每单保险费不得低于1000元。北京、上海、深圳期交保单减保后保险费不得低于800元,其他地区每单保险费不得低于500元。
3、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需符合公司当时的规定。
追加保费
1、经公司同意,投保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可以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险费。此类保险费进入账户时的初始费用收取比例为3%。
2、主合同的生存类保险金、减保的现金价值可作为附加合同保险费转入附加合同个人账户。此类保险费进入账户时不收取初始费用。
部分领取
1、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且在犹豫期后,若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事故,投保人可以申请部分领取本附加合同个人账户价值,每年部分领取的次数没有限制。
2、每个保单年度内从第二次部分领取开始,将按每次20元的标准从个人账户中扣减部分领取手续费。
¥5160起 销量:4564份
¥1720起 销量:1860份
¥9起 销量:486份
¥1起 销量:0份
¥15起 销量:254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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